【扫黑除恶在行动】稷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2019年04月03日 11:32:07 | 来源:运城视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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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上午9时许,稷山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恶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星晨自2012年起,伙同被告人段福星等人多次向被害人文某、宁某索取巨额赌债,稍有不从,便使用棒球棍和铁棍等凶器砸被害人房屋、车辆,迫使被害人交付赌债,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刘星晨伙同被告人段福星在网吧持凶器殴打他人,进小区砸坏他人轿车,无事生非逞强耍横、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或借故生非,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段福星、张瑞环骗取被害人杜某、张某钱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企图骗取他人数额巨大财物,构成诈骗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星晨与被告人段福星及其他同案犯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稷山县政法委扫黑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旁听了案件宣判。

编辑:陈姣 责编:李英

  值班主任:梁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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