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在行动】闻喜县法院宣判3起涉恶案件

2019年06月15日 10:22:21 | 来源:运城视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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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闻喜县法院对3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33名被告人被判刑。

以被告人王某飞为法定代表人的闻喜翼龙贷公司自2015年成立以来,纠集多名公司成员对未按期偿还贷款的多名债务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跟踪、滋扰,在被害人居住地喇叭吆喝、喷涂字迹等方式向债务人索要债务,并对被害人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恶劣影响。法院判处王某飞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对其公司骨干李某辉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其他16名成员分别被判处9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2014年起,被告人杜某虎为向韩某索要到期借款,纠集多名社会人员对韩某采取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判处杜某虎有期徒刑1年6个月,其他4名成员分别被判处10个月至1年6个月有期徒刑。

自2014年以来,被告人张某以闻喜怡和商贸有限公司为依托,面向社会吸收存款,开展高利贷业务,并纠集、指使多名成员采取殴打、限制人身自由及挂横幅、喷字、贴身跟随、纠缠等软暴力手段向多名借款人及担保人讨债,并多次实施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特征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构成要件,被告张某未经主管部门批准,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向他人索要钱财,数额巨大,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6万元,其他9名成员分别被判处1年至3年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编辑:党宁 责编:李英
值班主任: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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