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求职签合同 内容要看清

2019年07月29日 09:24:09 | 来源:运城视听网
|

在市区有一家名为乐美美柏瑞雅的教育机构,李老师和张老师在该机构工作,前些日子她们离职了,可工资发放遇到了难题。

李老师和张老师都是从2019年2月份开始在乐美美柏瑞雅教育机构担任老师的,主要负责接送孩子,照顾孩子吃饭以及辅导孩子作业。一开始两人的工资都会按时的发放,但是到了五月份就没发,六月份孩子们放假后,李老师和张老师向乐美美柏瑞雅教育机构提出了辞职,可是直到现在两人还是没有领到自己的工资。

张老师

负责人说因为他们的合作关系出现了问题,然后几个人互相推,也不给我们发工资。

为了了解情况,记者电话联系到了该机构负责人郑功凯。

合伙经营人 郑功凯

我不是辅导部的直接负责人,我们只是合作关系,合同写的很清楚,辅导部这边的工资我最多只承担百分之三十,现在已经超出了百分之五十了。

随后郑功凯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合同,原来这家培训机构是由郑功凯和齐芳娜双方合作创办的。根据合同显示,乙方托管版块的师资人员工资由甲乙双方承担。托管版块工作人员薪资费用不得超于该版块年收入的百分之三十。超于百分之三十由乙方承担。为此记者联系到合同上的乙方齐芳娜。

合伙经营人 齐芳娜

那个工资是我们和郑功凯两家出。五月份我们付了我们的,我不知道他付了没有。我们有五个老师,当时的情况是郑功凯说他承担这两个,我承担那三个,明白吗?

这样看来两位老师当时的工资并不是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发放,而是由双方共同协商之后决定的。那么情况是否如齐芳娜所说,记者再次询问李老师。

李老师

我们一共五个老师,那三个的工资齐芳娜已经付给人家了。现在就剩下我跟张老师的工资,他们协商好是由郑功凯负责的,他只给了我们一半。

既然合作双方已经有了承诺,那么为何两位老师还是没能领到自己的工资呢?对此郑功凯告诉记者不仅是因为工资的发放超过了营业额,更令他难以接受的是两位老师的态度。

合伙经营人 郑功凯

她们离职时应该把辅导部的一些善后问题解决完,没有人配合我。他们都不听我的,我凭什么再多认这些费用。

对于郑功凯的说法李老师和张老师并不认同,而且她们也很委屈。

张老师

他这样做是不对的,那是他们的问题,不是我们的问题,他雇我们,我们已经把该干的都干了,就得给我们发工资。

采访结束后,李老师和张老师告诉记者,她们在入职前也跟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却无法提供合同的具体内容,在这里我们也要提醒一下大家,求职人员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认真仔细的查看合同内容,以免遇到类似的问题。

编辑:王一凡 责编:李英

值班主任:晋娟





热点新闻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