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河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一起驾驶人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早上,治超中队民警在辖区对一辆重型载货汽车进行检查,驾驶人声称没有携带驾驶证。民警对驾驶人进一步调查时,驾驶人却一直保持沉默。民警只好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查出驾驶人的信息,并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告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人因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且驾驶车辆期间未携带驾驶证,被民警合并处罚1200元,记扣13分。
编辑:畅华英 责编:刘柯均
值班主任: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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