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绛县一男子感觉外面天气冷,吃饭时喝了一杯白酒,骑着摩托车就出来了,他也因此被民警查处。经公安网信息核实,驾驶员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无证驾驶摩托车罚款3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记12分,六个月内不得驾驶机动车。最终,民警对该驾驶人处1300元罚款。
编辑:孟奇 责编:刘柯均
值班主任: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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