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区林业局开展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019年07月14日 15:34:19 | 来源:运城视听网
|

7月10日,在盐湖区上王乡郭村加油站,有群众发现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隼,盐湖区林业局森林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并积极与运城市野生动物救助站联系进行救助。经救助站专家检查,没有发现严重外伤和其他疾病,决定将其放在救助站观察一段时间后再放归大自然。

今年以来,盐湖区林业局结合扫黑除恶工作,严厉摸排打击林业系统黑恶势力,进行行业整治,扫除系统乱象。先后开展了“绿卫2019”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救助野生动物4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只,“三有”保护动物2只。

自6月份以来,盐湖区林业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立了以局长吴英杰任组长,副局长张随康、副局长王琳、副局长唐娟芳任副组长,区森林派出所、林业行政执法大队、湿地站、国有林场、行政审批中心等股室站所为成员的打击领导组,共同参与专项行动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增强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有效维护盐湖区生态安全。

盐湖区森林派出所和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先后在林区各乡镇办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发放宣传手册500余本,为群众讲解答疑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相关知识,授训群众达300余人次。在盐池湿地自然保护区设立宣传牌2块,建立志愿者看护点2处。通过宣传讲解增强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号召群众要保护野生动物,共同维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

编辑:黄晋红

热点新闻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