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持续严厉打击贩毒、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7月3日,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姚孟派出所联合大渠派出所破获一起贩毒案,抓获吸、贩毒人员11人,查获收缴毒品71.77克。
6月中旬,盐湖分局姚孟派出所民警在对吸、贩毒人员梳理筛查过程中,发现吸、贩毒前科人员董某某(女,汉族,盐湖区南城庙东庄人)近期有恃无恐,坐地贩毒。办案民警在董某某的住处蹲守十余天,于7月3日精准打击,在其住处将其抓获,当场查获可疑毒品71.77克,随后又在其住处抓获前来购买毒品的吸毒人员段某某、仝某、张某、董某、荆某某、刘某某、景某某、黄某某、贾某某、景某某共计10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董某某于2019年元月以来,以贩养吸,多次通过微信转账,与吸毒人员不见面,随意选定地点放置毒品的方式多次贩卖毒品“黄皮”给吸毒人员董某、仝某、景某某、黄某某。
目前,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对吸毒人员仝某、张某、董某、荆某某、刘某某、景某某、贾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2000元;对段某某、黄某某、景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强制隔离戒毒两年。此案正在进一步挖掘中。
编辑:黄晋红